其他雜文 12 Dec 2006 01:31 am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Content By Who ?(2)



提供「嵌」這類型的服務商當然也不是傻子,大家都用嵌的誰連回這些原始站台,這些資源也是要燒錢啊。所以在釋出的資源上面通常會有 Powered By 某某 Corp. 字樣,或是在使用條款上明確的要求你,使用本站資源必須附連回該站的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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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散居各地由使用者張貼的的 Content,免費幫提供 Host 站台打廣告。同時網站設計的機制也很明確,告訴你本站還有更多其他相關資源,吸引更多用湧進至該站台。國外的網站種種動作都很明確的指出,它們的 Powered By 真的就是 Powered By,Content 就是使用者自身的,站台只是作了 Orgnize 的動作。

可是國內的 BSP 呢?(也許更精確的來說各種綜合服務提供商,因為現在大家都很有志一同的不僅提供 Blog、Photo,甚至還提供 Video ),打的卻是 Content By 的鬼主意。

就拿家大業大的水水會來說,影音和圖片雖然幾乎沒在壓縮的,但是要連放在上面的資源,卻要連回它們的 BLOG 與 PHOTO,使用者沒有任意處置內容的權力。說穿了,水水會最大的價值也是因為他容量大和連線快速,其他沒有了。(所以水水會被拿來當美女圖 蒐集整理站、網路硬碟、垃圾信轉發機

而本站最猛烈的批判對象有名大站,提供的服務更是誇張。先不論它幾乎是一個根本 70% 時間處於維修狀態的站台,哪有人切掉 RSS 輸出,硬要人連回本站看的。BLOG 上若有圖,用 RSS 看或瀏覽器直連檢視圖片還會破圖(水水會的狀況是, 如果你看過照片再直接檢視,不會被檔喔),真是世界第一誇張的。而且在提供影音內嵌時更誇張,還完全不懂自己幫人家加一個「有名大站」字樣,為什麼會被幹到臭頭….

stupidlogo2

這些服務商(註一)的特點就是就是他們不提供 Service 外連,堅持樣樣都自己來。當然使用者的檔案,也被綁在該站牢牢的,不可以隨使用者高興任意處置,頗有被服務商綁架 Content 據己營利用的架勢。偏偏它們又不是每樣提供的服務都好用(經常顧此失彼,因為工程師少少,又打腫臉充胖子推一大堆服務),且通通黏成一個帳號。於是使用者可能就只能被迫選擇一家綜合服務商(當然懂英文的高級鄉民話可以不理會這些,自己嵌一堆外國服務),用著爽度低低的網路服務。

而且這些綁在一起的服務商通常還有幾個特點,就是自己的多媒體資源反而不像那些專門作 Hosted 的網站 (Flickr / YouTube)一樣好整合,而是散落在各個使用者的文章內,無法整合。其他使用者想要轉貼在自己部落格使用,還必須先用奇技淫巧先抓回來,再上傳回自己部落格,浪費資源。這些業者在提供在抱怨使用者,無法讓網站賺到純會員付費收益時,只好狂掛廣告補貼收益時。有沒有考慮到自己也把人家的 Content 綁的死死,使用者無法 reuse 不說,站台也耗費不必要的資源在上面。一份有趣的內容,十個 user 有興趣散播,本來只要傳一份,大家連這份就好。因為使用者該死的 Share By me 意識作祟加上綁死的機制,變成同樣的東西要傳十份。

把 User 當 Free Content 製造機的同時,有沒有人想過人家也把你純當 Free Network Storage 呢?為什麼大家都做不大,我想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註一]

Pixnet 提供圖片直連,普通會員與 VIP 會員皆可圖片外連。天空部落提供影音外連。

to be continued….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7 Responses to “Content By Who ?(2)”


  1. on 12 Dec 2006 at 11:37 am 1.qq0526 said …

    恩,滿中肯的,等待續篇。

  2. on 12 Dec 2006 at 4:37 pm 2.s3p said …

    當年水水會剛起來的時候, 本來還以為無名就會被挾有龐大資源和頻寬的水水會幹掉, 結果到現在水水會還是遜遜幹不掉無名.

    無名一開始能迅速幹掉 taipeilink 並取而代之, 除了「善用」學術網路的高速頻寬以外,最大的原因就是相簿沒有鎖直連盜連, 甚至整本搬走只要一個指令就解決, 就連 taipeilink 用戶要搬過來也有自動搬家功能.

    而水水會從一開始就用特殊技巧讓直連盜連的人無法正常看到圖片, 甚至沒辦法用現成的指令一次咪走, 一方面無利於檔案的散佈, 更無益一些根本就是要流放大量圖片照片的人, 從根本上就失去了競爭能力.

    現在無名也擋外連了, 就看其他 BSP 能不能掌握這個時機, 趁無名病要無名命, 落井下石搶走用戶.

  3. on 12 Dec 2006 at 10:25 pm 3.rawulf said …

    水水會啊…
    單純就國內使用者而言,
    是超暴力的影音格納庫。 XD
    (而且理論上是外連無誤的,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對FF會連結不能)
    這是它唯一而且最重要的價值。

    不過後來又發現GooglePage後…

  4. on 13 Dec 2006 at 9:13 am 4.六腳人 said …

    @@! 說的也對!
    這樣就不用重傳了, 真是高明.. XD
    沒辦法, 有些人都會以習慣之詞推拖..

    難得我拉人到水水會去住,, 但是沒人說的動.. 呵
    也許真的是習慣的問題吧..
    不願面對的事實,,

  5. on 13 Dec 2006 at 3:35 pm 5.wahaha said …

    推!!!

    把無名當成垃圾圖 美女圖 xx圖 圖床吧

  6. on 14 Dec 2006 at 3:18 pm 6.nchild said …

    Hi,

    我是與你曾有兩面之緣的nchild。今天還有朋友問我是否認識你,其實不算真的認識(汗),只知道你是知名部落客。

    同意你文中論點,早先我也在自己沒怎麼經營的blog貼了一篇MySpace的腐化不遠矣,算得上有些關聯,希望有機會再多交流囉!

  7. on 16 Dec 2006 at 8:05 am 7.Moekitsune Atelier ::PIXNET BLOG:: said …

    在寫影音服務評論之前……

    本來寫影音服務試用的心得拖了快一個禮拜。不過在這中間正好看到因為雅虎正式宣布併購有名大站的事件,也看到 Pixnet 團隊最近的公告,事實上因為我只是會用同步的功能同步回去有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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