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 姿勢佳 & 教學文章 10 Sep 2007 07:42 pm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手機遺失的處理方式



大家都知道,前幾天我遺失了一隻手機。我目前已經去辦停話以及報案了。

我在報案前也上網做了一下功課,於是很順利的取得了報案三聯單,也花不到半個小時就做好了相關筆錄。這在 X 案率相當高的台灣實屬於相當難得的事。因此,不管手機到時候找不找得回來,我覺得都要分享一下這次的經驗。


情形是這樣的:我的手機是先遺失,到家後用市話打回去都沒人接,而後用 PHS 傳了簡訊(請拾獲者還我)到遺失手機後,被惡意關機。

據過往自己與朋友與警察打交道的情形,以及上網 Google 到的資訊,一般人正常直覺能想到的方法:「跑到派出所去報遺失」,在 PTT 的相關討論串裡,其實是獲受理率最低的方式。

員警頂多會告訴你,在簿子上留下通訊方式 + IMEI 碼,如果有人撿到會通知。事實上,能循此管道拿回手機的人真的很幸運。為什麼呢?寫簿子並不表示完成報案程序(只有拿到報案三聯單才算),而向手機業者追 IMEI 碼有其成本,不是刑事案件幾乎不會幫你追,只能希望撿到的是日行一善的善良阿宅,而且他願意幫你送回警察局…。加上製作筆錄需要很多時間(你也知道現在警察伯伯和警察叔叔打字很慢),因此才會時傳出比較小的 CASE ,警察伯伯會委婉不受理(俗稱X案)的情形發生。

這邊順便告訴大家,筆者在大學時對付隔壁鄰居放任狗妨礙安寧的經驗,如果你希望警察親自過來處理案子(當然是大事才用,不要小事也用這招),絕對不要親自跑去派出所,如果警察伯伯怕麻煩,會看情形好說歹說勸你打消報案念頭,告訴你頂多只能找環保局 OOXX,勸你忍耐一點(這時候會覺得沒天理,一肚子火)。但是,如果你忍無可忍,對方實在太超過。最好的方式就是打 110,因為 110 會要求所在地的值班員警一定要上門處理,回報處理進度(想吃都吃不了)。不管警察多不爽,他都必須到現場處理並回報。我的鄰居那一陣子已經被左右鄰居抗議到不行了,還是依然故我,沒人能奈他何。那一天警察親自上門後,狗主人嚇到,狗從此就消失了 ….

我採取的方式是網路報案,提出的告訴的是「侵佔遺失物」。

採取這種作法的原因有二:

1. 網路報案視同 110 報案,警察一定要回報情形。
2. 別人侵佔你掉的東西是刑事罪,一定要偵辦。但是如果你只是掉東西,你根本不能怪誰,人家家撿到願意自發性還你就很萬幸了….。

(筆者也是真的火了,傳簡訊請他還我,條件可談,還關我機 …)

網路報案完一兩個小時,我就接到台北市警察局分案的通知,同時告知我遺失手機地點的當地派出所員警將會聯繫我處理。再過了一兩個小時,我就接到前往派出所的通知。

到了派出所正式做筆錄,我才發現當初選擇網路報案是非常明智的決定。因為,警察叔叔的打字速度實在是太慢了,慢到我都覺得很辛苦,想幫他打字 …orz(不知道這是不是 X 案率很高的原因?)。

可是,因為筆者當初是選擇使用網路報案的方式,表單裡面有一個細述經過的選項(要填約 500~1000字)。我將過程寫得很詳細,同時把相關資訊都附上了。(遺失經過,被侵佔經過,手機型號、IMEI序號、時間地點…)。於是,警察伯伯根本是看著我的作文寫那一份筆錄的,中間只有問我有沒有打錯而已…XD。花不到半小時筆錄就作完了(還是在他打字很慢的情況下),我也順利取得報案三聯單,接著就等警察偵辦、通知而已。

要是當時我選擇用口頭報案的,「一問一答」再來個「整理並打字」下來,筆錄都不知道要做多久。

所以呢,分享這次的報案經驗給大家。如果真的遺失東西或有什麼案件想報警偵辦又不想被 X 案的話。請多利用網路報案,並在網路報案當時,便用文字將案發經過的細節儘可能詳載在表格內,會省下你跟警察伯伯雙方很多時間的。

冀望寫下這篇經驗的分享,能幫到本站讀者和路過 google 到本文的讀者一點小忙。

最後,希望我的手機能順利的回來,唉~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48 Responses to “手機遺失的處理方式”


  1. on 10 Sep 2007 at 9:17 pm 1.Rael said …

    當初我信用卡被盜刷, 去警局報案+作筆錄的時候, 那警察先生打字是一指神功, 我後面還有很多事情要辦, 哪有那個美國時間等他. 所以我就問他, ‘我幫你打字好不好?’ 他竟然回, ‘好呀!’ 結果我的筆錄是我打完, 我問他: ‘你看, 這樣子對不對?’ 坐他後面的主管差點沒笑翻過去.

  2. on 11 Sep 2007 at 12:06 am 2.MaRc said …

    說到報案,因為工作有點點接觸到
    真的建議用網路報案,因為這個是有憑有據,不能X案的
    報案的時候建議多帶一個人,當作證人!
    這樣警察就不敢隨便敷衍

    當然,如果遇到管區態度真的就是想要X案的話
    終極辦法就是報案的時候,帶錄音裝置,並告知你會錄下報案過程
    不過這絕對不要亂用,畢竟可以順利解決比較重要,不要結怨XD

  3. on 11 Sep 2007 at 1:12 am 3.woula said …

    感謝經驗分享(記下來XD),
    也祝站長手機早日尋回。

  4. on 11 Sep 2007 at 2:16 am 4.Barbie said …

    希望你的手機早日回來喔…
    給你一個小小的祝福加持

  5. on 11 Sep 2007 at 8:37 am 5.++azel said …

    昨天才剛看到讀者文摘測試全球城市公德心的報導
    在台北丟30隻不錯的手機 揀到的人會還的機率是53%…

  6. on 11 Sep 2007 at 12:11 pm 6.mouson said …

    這招真的要學起來
    這讓我想到當年還在念二技的時候
    NB被偷,結果到了附近的警察局報案
    員警竟然就只以一個在公共場合
    只能當作遺失堵我的嘴
    後來還是因為在回報原廠ASUS的時候
    他們需要有一個報案三聯單,才知道原來當初被警局乎巄!

    真是很感嘆現在的X案率

  7. on 11 Sep 2007 at 4:08 pm 7.alicekey said …

    “2. 別人侵佔你掉的東西是刑事罪,一定要偵辦。但是如果你只是掉東西,你根本不能怪誰,人家家撿到願意自發性還你就很萬幸了….。”

    不就是”掉了”嗎?我還是不太懂,為什麼能報案。

  8. on 11 Sep 2007 at 5:23 pm 8.xoidiot said …

    掉了東西沒人撿, 那就是掉了.

    如果掉了東西, 不想要了, 那撿到的人也就沒有侵佔問題, 因為是無主了, 不過還是要送到警察局去昭告, 六個月後才能領.

    掉了東西被撿到, 對方還好心的跟你聯絡怎麼還, 那就是謝天謝地謝謝好心人.

    撿了別人掉的東西不還, 就是侵佔了.
    更何況對方還是收到簡訊後關機, 擺明了就是不想還.

  9. on 11 Sep 2007 at 5:39 pm 9.Gomain.net said …

    前天掉的手機,今天才辦停,在這邊是難以想像的。

  10. on 11 Sep 2007 at 7:01 pm 10.XD 2 said …

    我今年掉了兩隻…. 嗚嗚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10604030

  11. on 11 Sep 2007 at 9:32 pm 11.翎嵐御夜 said …

    看了XD大的文章才知道,原來打110報警的話還要回報處理進度….

    難怪之前我打工的便利商店來了一名男生的流浪漢,一直翻店裡的東西,我只有一個女生很害怕(如果他有什麼暴力行為我一個女生不能應付啊),只好打110拜託警察來把他趕走。
    我本來以為只是小事感覺好像太勞師動眾了(而且還沒發生什麼事ˊˋ),所以還在電話裡敘述情況之後特別問「可以麻煩你們來處理一下嗎?」,結果對方回答「好啊沒問題,我們馬上派人過去」。

    五分鐘內警察就來了XD

    警察把流浪漢請走之後(還特別走到路口看他有沒有走遠XD),就像我問姓名等資料,我本來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看了XD大的文章,才知道原來要回報處理進度XD
    後來警察給我他們派出所的電話,告訴我以後有事直接打派出所不要再打到110了…..(大概是怕還要回報進度的麻煩)

    不過,如果真的遇上搶匪什麼的,情急之下110這個數字短比較好按阿>

  12. on 12 Sep 2007 at 12:26 am 12.書籤網站的怪現象:收藏與推薦       « William’s Blog » said …

    [...] 我就拿 XDite 最近寫的一篇親身經驗〈手機遺失的處理方式〉當例子吧。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在黑米,每一則文章上面的數字,其實是「收藏」人數和「推薦」人數的總和: [...]

  13. on 12 Sep 2007 at 1:22 am 13.歐吉桑 said …

    你的文章讓我受益匪淺,感謝!

    但是,我要怎麼網路報案啊?~
    是不是要找戶籍所在(或居住所在)的警局網站,
    然後再費心尋找「網路報案」的頁面、點選進入呢?…

    我居住的台中市警局網站,點選進入「網戶報案」,…
    哦!~只有一個E-Mail的連結,我都不知道要寫什麼項目~
    http://www.tcpb.gov.tw/index.aspx
    (在最下方「便民查詢」項目中)
    此種「便民」連結的設計,
    彷彿是說「表面上我很便民,實際上要讓你困擾,下次你就不會點選了。」
    有點好笑~

  14. on 12 Sep 2007 at 8:46 am 14.cyber runner said …

    網路報案這個點子不錯
    謝謝分享

  15. on 12 Sep 2007 at 9:27 pm 15.Askaska said …

    幾個月前在回家的路上,
    放在機車前座的太太的包包掉了,
    也見識過警察杯杯那種,竭盡所能的慢條斯理。
    而且,因為事發地點在蘆洲往關渡的道路上,
    被四五個派出所推來推去,最後才由竹圍派出所受理我們的案子。

    最後在補辦所有證件、信用卡提款卡之後,
    包包裡的證件被用信封寄回來了。

    而包包裡要繳房租的現金、手機、還有不是很便宜的包包本身,都被當作一成謝禮自己收起來了~

    喵的!我真不知道該說謝謝還是怎樣!

  16. on 17 Sep 2007 at 9:30 pm 16.小銘 said …

    有人有掉了半年後又找回來的經驗嗎
    我應該是掉在計程車上 我的k600i啊。。
    說明盒上有imei碼
    不曉得現在網路報案找不找的到。。。(淚)

  17. on 17 Sep 2007 at 9:37 pm 17.小銘 said …

    提供一下連結: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18. on 20 Sep 2007 at 11:49 pm 18.Guest said …

    路過看到這篇文章, 文中提到狗鄰居的事情讓我想到當初念大學的時候隔壁是麵包店的情況. 當時是台中某間有教堂的私校, 住的房子通常是三四樓的小公寓, 一樓就會有一塊空地大概可以停個兩輛車的小停車場. 有一天路口的麵包店搬到旁邊的房子, 然後就把鐵皮屋架一架在隔壁那棟的停車場上做麵包.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其實做麵包的時候過程產生的一些氣體很臭….然而, 這種非有毒氣體是無法開罰的. 加上一具老舊的大型冰箱24小時吵死你, 我跟我同學住的位置只有幾步路的距離, 加上透過跟房東反映居中協調沒有結果, 忍無可忍, 決定通知環保局.

    當初打給環保局還說氣體的問題, 環保局說無法受理, 只能請求改善.
    但是冰箱的噪音就可以開罰了. 我當時是直接拿電腦上的網眼傳給環保局的人聽, 沒多久就有人過來了. 聽說後來是有開罰, 所以對方材很不情願的把排氣孔加裝類似導風管的裝置讓排出來的氣體不要對著我房間的窗戶排放, 置於冰箱似乎就直接處理掉.

    這麵包店後來搬到我家對面(同一條街)的新大樓裡面. 結果新問題來了, 冷氣機的壓縮機(室外主機)會有低頻共振的問題….天殺的, 只要到晚上夜深人靜的時間, 你就會聽到有重低音隱隱的在你耳朵旁邊響….

    這件事情我再次請房東處理, 一樣, 房東去說還是沒用….更有趣的事情是環保局說重低音這東西無法處理(好樣的, 原因是因為沒有相關法規). 還好當時剩下幾個月閃人….否則我真的會瘋掉. 至於有沒有報警? 有, 我得稱讚一下當地的派出所警員真的很好, 感覺上不像是打字很慢的阿伯, 都是會用電腦的年輕警員, 不過由於不是業務範圍, 所以有派人過來現場看了一下, 然後就跟我們說程序該怎麼處理.

    那陣子之後我就鮮少吃麵包了, 我整個對那個味道反感….

  19. on 21 Sep 2007 at 10:15 am 19.Ray said …

    看到樓上的留言,想到好像最近有看到關於「異味」好像已經有可以開罰的新聞了(新聞是報臭豆腐店啦,好像也有提到麵包店),可惜樓上唸書時還沒有…

  20. on 25 Sep 2007 at 10:31 pm 20.帝釋天 said …

    鳴…不知大大的手機找回來沒,小弟的包包今天被偷皮包,手機,證件全沒了…..唉..不過今天那位警察..看起來很年輕,打字打注音,不過還算快的~哈.(苦笑..)

  21. on 07 Nov 2007 at 1:43 pm 21.micmic3 said …

    話說我那一天也掉手機,還好發現的早,撥電話過去是警察先生接的.(己經送到警察局了)
    於是問了地址就開開心心的出發拿手機了…………….
    到警察局 後警察先生問我說怎麼證明手機是我的………
    於是我告訴他手機門號是我的…..他說不行要有IMEI碼…
    (OS:啊在電話裡你們又不說要IMEI 要我現在去哪生,又不是身分證字號誰背的出來)
    於是我就說我的門號是燒在手機裡的….不是用sim卡的
    他說不行要有IMEI碼…
    (OS:啊…我的是PHS…門號是我的…電話費也是我繳的…難道手機會是別人的)
    最後換了一位員警…搞了兩三個小時才拿回手機:D

  22. on 27 Nov 2007 at 5:13 pm 22.Blog.XDite.net » 盜用、盜打撿到的手機,小心吃上官司! said …

    [...] 這是遺失手機事件的後續… 當時筆者還特別寫了一篇,有關 手機遺失後的報案處理方式。 [...]

  23. on 07 Dec 2007 at 9:33 pm 23.DreamMax said …

    多謝您!
    受益良多!
    小弟前陣子在火車上遺失一隻se k750i
    也是傳簡訊後
    被惡意關機
    剛剛看到此篇文章後
    也去填寫網路報案了
    感謝您的資訊唷!

  24. on 26 Mar 2008 at 5:39 pm 24.cindy said …

    先謝謝版主的這篇文章

    我剛中午也掉了手機…應該是放在某處遺失..
    可是我打過去的時候它已經被關機了(我是衝好電才帶出去的..)
    我剛剛傳了簡訊請它歸還.
    這樣我可以報遺失侵占嗎
    要怎麼跟警察杯杯說他們才會幫我的忙啊?
    (心急中..)
    再次謝謝版主…..

  25. on 26 Mar 2008 at 6:10 pm 25.xdite said …

    請網路報案,如果你的縣市沒有網路報案,請打 110 直接跟接電話的警察說,他就一定會強迫你轄區的警察來處理並回報。(請記得一定要拿到三聯單)

  26. on 01 May 2008 at 11:51 pm 26.點點點 said …

    樓主您好:我也是和您一樣 遺失了手機

    我的方法也是和您一樣 先至派出所詢問

    我去派出所兩次了 但是派出所都沒有做筆錄

    於是我也打電話去電信警察局兩次

    不知道樓主指的遺失 侵佔 是指怎樣的情況呢

    我的手機是在我騎機車時 不見的

    當我在回播電話時 我的手機已經是暫時無法接聽狀態

    想請教您 這樣我還能夠用網路報案或者是用IMEI碼

    查回我的手機嗎 ? 感謝您的回 謝謝!

  27. on 02 May 2008 at 1:12 am 27.xdite said …

    樓上你可能誤解囉。你的方法完全跟我不一樣喔,我是直接網路報案,才有後續的流程喔。

    沒有筆錄就是沒有受理也沒有成案,所以也會根本就找不到。

  28. on 02 May 2008 at 10:31 pm 28.點點點 said …

    大大你好:

    感謝你的回覆

    我今天有去派出所做報案

    派出所也會把今天所做的筆錄回傳至分局

    以及電信警察局

  29. on 02 May 2008 at 10:33 pm 29.點點點 said …

    再請問大大一件事情

    大大最後手機有找回嗎

  30. on 03 May 2008 at 12:14 am 30.xdite said …

    很顯然你沒有看完文章以及留言內容。

  31. on 04 May 2008 at 6:53 pm 31.點點點 said …

    我並不是沒看完文章

    也不是也沒看完你的留言內容

    而是你講的方法雖然是讓許多人可以參考用

    但是 你也並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不是嗎?

  32. on 04 May 2008 at 7:40 pm 32.lRabbit 兔子 said …

    那隻狗是被主人用死亡筆記本 X 掉了嗎? XDD

  33. on 07 May 2008 at 3:12 pm 33.楓之驕子 said …

    關於手機遺失的處理方式,我聽我警察朋友講過,如果只是遺失就報侵占遺失物的話,可能涉及刑法誣告罪的部分耶!大家一定要小心喔!而網路報案的話,基本上也尚未完成報案的程序,還是需要製作筆錄,並由報案人簽名捺印指紋才算喔!試想,如果每個人都在網路上隨便留個言請警察辦東辦西的,這樣子就算報案的話,那有心人士要癱瘓警力的方式就可以一直在網路上留言,警察就處理這個其它什麼都不用管了啊…我朋友建議,如果確實發現手機遺失遭他人惡意侵占的話,就直接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若只是單純遺失的話,就只能留下手機的一些資料,以供日後有人撿到手機的比對處理了!

  34. on 07 May 2008 at 3:39 pm 34.xdite said …

    這位來源來自 【刑事警察局】 的楓之驕子

    https://www.tcpd.gov.tw/all-postcase.php

    這裡已經有寫了

    網路報案使用須知

    1. 網路報案性質如同110,為報案管道之一種,如有緊急案件,請撥打110,將有專人為您受理。

    其他關於報案手續以及謊報須負的責任也寫在同一頁。

    使用網路報案也是行使報案權利的一種。應該不是您說的不可以來亂 / 癱瘓警力的吧 (?)

    (去亂 110 應該也會被抓吧)

    只不過您整篇的語氣真像是希望大家不要給負責網路報案部份的警察先生增加業績負擔,讓我看到留言來源之後感覺真是很差 …

  35. on 11 Jun 2008 at 10:06 pm 35.阿貴 said …

    我想請問,我最近也是掉了手機
    非常希望它能回來
    我已經去警局報案
    這禮拜五才會給我”遺失證明”
    我不知道這”遺失證明”是不是就是你說的”三聯單”
    如果是的話跟我說是一下好嗎?!謝謝你XD
    還有警方跟我說光報案是不可能找回來的
    所以建議我去報”通訊警察”
    這個有用嗎??
    ><…我真的好希望它能回來…

  36. on 13 Jun 2008 at 5:26 pm 36.xdite said …

    如果是遺失後被人侵佔,請報案。
    請務必取得三聯單,而不是遺失證明。

    成功報案,案子才會轉到請電信警察委託調查的部份…

  37. on 26 Jun 2008 at 11:14 am 37.阿貴 said …

    OK!!
    Thank you very much!!

  38. on 05 Jul 2008 at 11:43 pm 38.rain said …

    我的手機昨天被偷了!是N73!
    昨天我有去警察局報案!
    有發現可疑的人!
    可是警察說沒有證據,也不可以怎麼樣!
    所以變成報遺失!也作了筆錄!
    我有拿到〝遺失案件報案聲明申請書〞
    有e化案號,那有用嗎?他們會受理嗎?
    今天我跑去找電信警察,他說要等派出所哪邊怎麼徵查!
    所以電信警察不可以直接受理!
    那我現在接下來該怎麼做?要怎麼才會知道?
    那我要怎樣才可以取得三聯單?
    麻煩你,可以幫幫我嗎?

  39. on 10 Jul 2008 at 5:55 am 39.路人 said …

    給疑失手機看文的大大
    經偵查隊友人告知
    手機報遺失找回沒績效
    因為不確定(沒收到明細怎知沒被盜打)
    所以要報失竊或可能被盜打
    就算是公共場所
    嫌犯”趁人不備”拿了你的東西
    就是”竊取”
    破案率無法提高就降低案發量是可能發生的?
    所以110和網路報案是對的
    失竊盜打被追回的機會大於遺失

    失竊沒三聯單
    不過一周後寄了偵字第xxxxxxxxxx號的公文給我-.-
    不知道正不正常-.-

  40. on 15 Jul 2008 at 9:41 am 40.rain said …

    昨天去電信 手機覆話
    結果就想說查一下通話紀錄好了
    沒有想到 那個”嫌疑犯”有用我的手機打給別人
    已經將那個證明 拿到警察局了
    警察說會送偵測局
    也不知道消息會怎樣
    只好等消息了
    雖然我們只是普通的民眾
    拜託 竟然有一絲絲的證據了
    麻煩受理案件吧!拜託拜託!

  41. on 16 Jul 2008 at 2:12 am 41.小黑 said …

    g試打

  42. on 16 Jul 2008 at 2:29 am 42.小黑 said …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工地工作時遺失一支有防盜功能的手機只要被換掉sim卡該遺失的手機就會自行發簡訊給我所設定的通知號碼,當晚我也到派出所報遺失,過了半個多月後我真的收到了2封訊息通知我目前的使用者是誰,但我打給對方他都一直都說沒有減到我的手機,我還告知對方有撿到手機只要歸還給我就行了我絕不追究但對方堅持說沒有,請問各位大大你們看了此文章有何想法?再者我有問題想問,目前我要回來的機率有多少?還有對方的行為是否觸犯任何刑責?
    就算拿到報案3聯單是否會被吃案?
    目前我只有留給警方對方的電話也沒拿到任何3聯單我是否可以像大大一樣去網路報案再去跟管區員警說不用麻煩他了,因為警方要我延到下星期一再做筆錄?
    還有手機的簡訊有可能是錯誤的訊息嗎?
    我的手機是聲寶GK一818

  43. on 12 Nov 2008 at 1:03 pm 43.Spooky said …

    唉,台中市沒有網路報案,
    只好乖乖去派出所…希望運氣夠好能尋回。>”<

  44. on 11 Jun 2009 at 9:47 pm 44.Fox said …

    我6/7也遺失了手機,照了版主的方法處理,雖然台北縣沒有網路報案,但是我依然在北市警的網站上報,半小時內員警就打電話來說會協助轉案給北縣,半小時北縣警員就來電了,閍我是否可以馬上做筆錄,效率超好,所以跨縣報案一樣有效!(警察先生辛苦了!)不知道版主的手機找回來了嗎?可否更新一下您的結果呢?

  45. on 22 Jun 2009 at 2:14 pm 45.ZeiWeng said …

    最近我妹也載公車上遭到鹹豬手…摸走手機…,話說現在網路報案的網址好像都不通了,是業績太好趕快拉鐵門嗎 囧

  46. on 23 Oct 2009 at 1:48 am 46.wen said …

    那醬沒有網路報案的縣市就沒法用網路報案了啊????

  47. on 05 Dec 2009 at 1:08 pm 47.嫩嫩 said …

    我的是

    在打球的時候

    整個包被提走

    找到包

    裡面東西都不見了

    (手機 錢 ….

    報案後的3連單是

    竊盜罪

    是這樣嗎?

    剛買兩個月的

    w980

  48. on 04 Jan 2010 at 5:41 pm 48.傷心者 said …

    很有幫助的討論串,感謝版大!
    上星期三(12/30)丟了自己好不容易存錢買的生平第一台筆電,外加兩顆存滿我所有照片的硬碟,真的好心痛。
    偏偏筆電又不如手機有pin碼可以用通訊方式去找到惡意侵占遺失物者…
    報案也只取得遺失證明書,因為是騎摩托車半路掉的,不知如何跟警察要求開給三聯單,可以請板大提供一下您覺得可能的說詞嘛?
    又且如果已經開給了遺失證明書,我還可以要求開三聯單嘛?>”<

Trackback This Post | Subscribe to the comments through RSS Feed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