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16 Dec 2007 08: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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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Mr.6 獻上一個誠摯的道歉 - 「關於中肯鑽石網」



首先,我先向突兀向 Mr.6 做出中肯鑽石網這樣的舉動,對他所受到的傷害,深深的道上一個歉。「我在網路上的這種舉動是一個並不適合,也相當不禮貌的行為」。

為什麼,我要對這樣的舉動道上這麼一個歉呢?因為做出中肯鑽石網,是一個「明知不可為卻為之」的舉動。當然,我想做的事也並不是沒有人知道,在鑽石網上看到這樣的留言,發現其實有人已經猜中我心裡在想什麼,只是我並沒有那麼惡意而已。

mr6

很久以前,當我剛開始看 Mr.6 blog 的時候,就發現一件很奇妙的事。雖然 Mr.6 的 blog 是一個很正面積極介紹網路趨勢以及的 blog,但是花在消滅以及指責戳樂上時間以及比例卻很高,後來甚至驚人的頻繁。身為一個忠實的讀者,當然好奇這種現象(廢話,只要是異常我都好奇),而另外更讓我感到不解的一個問題是,「戳樂在哪裡?」

是的,這是一個很玄的謎題。照筆者一般寫 blog 的作法,只要說出我文章論點存疑並提出指正的留言,我都會當下立即更正文章並對筆誤、觀念不清道歉。但筆者並不同意的留言,也會下海論辯一番。在我的觀念當中,意見不同在民主社會中是正常的,只要是非人身攻擊的留言,都不應該刪除之,誰有理無理,應該讓大家都能用自己的眼睛判斷。所以當他大肆撻伐「戳樂」之時,我卻起了一個深深的疑問,Mr.6 的 blog 中的留言一派祥和太平,甚至出現相當明顯技術謬誤的文章,連指正的留言都罕有。那麼,到底誰是傷害他的「戳樂」以及「見不得他好」的人?他是否真的樂觀與大方到接受別人對他的建議

我在 msn 上將這個問題與我的一個網路密友討論,他給出了一個讓我十分吃驚的答案,那就是:「人身攻擊的留言那就不用說了。另外只要是指出明顯謬誤而會造成傷害他趨勢權威的威信的留言,且留言者暱稱非有名氣的 blogger,就會被刪除(朋友聲稱他做過實驗)。所以才會出現他拼命在打戳樂,可是我們卻不知道戳樂在哪裡的詭異事件。」

這麼聳動的內幕,不能胡亂聽信,我當然也要再驗證一二才是。於是我也作了幾個小小實驗,最後發現幾件有趣的事。使用 xdite 的暱稱不會被刪,使用其他暱稱的會被刪除(都只是有關於觀念上的一些小指正而已),甚至問為什麼某篇留言被刪除的留言也會被刪除。哇,這種實驗結果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原來,戳樂留言者都被殺光光了,難怪我們都看不見。筆者甚至懷疑起,所謂的戳樂標準與界線到底在哪裡?所以,我想這或許會不會也是 BB 和神棍網上,Mr.6 遙遙領先其他人的一大原因

後來,當然就來到了這一篇:「Web 2.0的下一步:抓出每人心中所有的鑽石?

我看到了他寫的這一個點子。

OpinionsAboutMe.com,中文翻成「中肯的意見」。目前許多網站都有開放這種東西,但都抓不到人們心中的鑽石。譬如餐館的官方網站貼一個「意見箱」,有任何意見都可以寫,除非真的有很不愉快的經驗,我就算被強迫填寫,也一定是亂寫一通,草草過關了事;雖然所有社群網站、BSP其實早就讓個人可以接收「悄悄話」,不過這種留言目前仍是很散的。有時,我們或許都需要大量周邊的朋友,為我們「提供某件事情的中肯建議」?

這個點子很簡單,但卻不一定可行,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一件事:「中肯建議人人有,只是不一定適合講以及當下想聽。至於匿名,更十之八九會失控。」。而在經歷了 BB 和神棍網第一名事件之後,我還是很好奇 Mr.6 為什麼還會提出這種令人疑惑的點子,這是我稱其為「令人驚豔的點子」的原因。當然,與其寫篇文章與 Mr.6 爭辯此點子可不可行,以及何者是屬於中肯意見,要是空用文章你來我往,實在是太失之嘴炮也浪費時間。所以我在估算實際寫一個系統實做和寫一篇文章討論的時間孰短之後,我選擇了前者。(當然為了避免失控,我在後台把關留言品質以及限定系統只開放三天)。當然,這還是基於我認為他是朋友,經的起我開這種玩笑之故。要是當下他表達不妥以及不滿之意,甚至不喜歡別人給他網誌外的(中肯)建議,我會立刻撤除。

當晚,我也在 blog 看到了他表達歡迎之意,因此我也沒撤除這個系統,也期待它的回覆。(我與 Mr.6 雙方互有 MSN,在早上八點到下午六點這一段時間,我們都會開著,只是我從來沒收到過關於此事件的任何一個訊息)

mr6-op

所以,在星期六下午,看到這一篇文章『關於Xdite「中肯的建議」的回應』的內容時,我反而是困惑不解的。

op01

op2

筆者不知道自己解讀 Mr.6 網誌上這兩段文字是否有錯。

1. 是指責我寫這個系統是沒有當顧問的職業道德。

2. 指我寫這個系統的居心是為了幹掉 Mr.6,取代掉他。

(註:我從在今年的八月份至十月份擔任 Voofox 技術顧問一職)

這就怪了,怎麼好端端的變成這樣。

我和 Mr.6 寫作面向大相逕庭:筆者寫作的方向傾向評論與實做,Mr.6 傾向趨勢創業,完全是不同兩塊領域導向。這純粹只是一個玩笑系統,我的原意也只有如此。說幹譙和競爭取代這實在太過誇張,我寫這個 blog 也從來沒有要和其他 blogger 競爭之意。真要說競爭,我給自己的期許也只有每天要寫出好文章,跟 funp 頭版上的其他文章 PK文章質量,搶第一名的 600 點數,換獎品啊!

再說職業道德,身為一個技術顧問和被定義為爆料目標的 blog 撰稿人,我還蠻有這方面的把持的。曾經跟我打交道的爆料人和需要建議的網站,甚至是讀者,都隱約瞭解或熟稔我網誌的幾點原則。

第一:私下爆給我的料,我是不會刊登的。這牽涉到幾個問題 (1) 爆卦消息是否為有心故意惡意歪曲洩漏,藉我當打手 (2) 過於獨家,一旦刊登是否會造成爆卦人困擾。因此,在網路上的文章都會以大家自行 google 的到的為準,不符合此原則的我並不會刊

第二:本站殺傷力過於強大。(1) 筆者知道緊盯我的 blog 包含了各界人士(非僅止於軟體業界),一旦上了頭版其實不亞於上雜誌專題的殺傷威力。(2) 網站既然是私下要求建議或者是簽了技術顧問合約,除非對方同意或是合約允許,在網誌討論私下接洽的 CASE 是不道德且不合法的事(尤其是本站點閱率高)。而其對由在 close alpha 的新創網站,更是不妥。但只要答應幫忙,我絕對善盡幫忙的責任,指出網站設計上的盲點或者是給出建議的架構修改。所以即使在 Voofox 擔任技術顧問期間間提供的技術、建議、開發流程並不符合該站需求,以及對 Voofox Party (已是顧問約到期後兩個月的事)當中亮相的網站(我只提供遠端技術上的諮詢以及每週一次到公司的討論,最網站後呈獻我也是當天才知道)感到十分失望。我也未在網誌上發出任何一篇有關於 VooFox 的報導。因為一個每週都在積極宣傳的網站,即使不由我,而由其他人來表達這樣強烈的失望之情,都會對它造成重創。而何況是出自我。

所以『去問問大神,各位會知道,我們到底想做什麼事。」這句實在筆者來說太沈重,這個網站設計的 feature 實在多如繁星,誠如 Mr.6 網誌上曾形容的 Voofox 一樣,實在無法以一句話甚至是一段話來表達這個網站設計的功能以及目標,如果筆者要是在表達上或理解上有一點錯誤那罪過可就大了。我想,還不如 Voofox 實際 open 亮相個幾天可能還遠比我細部描述還來的仔細以及實際,希望你能多加考慮這個建議。


作出「中肯鑽石網」純粹只是基於一個朋友之間的小玩笑而已,我想,可能當時我誤解了你留言表示 welcome 的意思,而我也對於你暗指身為 VOOFOX 顧問不能開這樣的玩笑表示疑惑。但,如果您對於此事還是感到十分的不愉快,我在這裡再道一次歉,而網站我也依約在禮拜六晚上在你回覆之後收起來了。今後若有什麼意見與誤會,也望彼此雙方多加溝通化解,期待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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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Responses to “向 Mr.6 獻上一個誠摯的道歉 - 「關於中肯鑽石網」”


  1. on 16 Dec 2007 at 8:42 am 1.BobChao said …

    呦!難得有機會在這裡搶頭香,你不眠寫文,我不眠閱文啦!睡去~

    我本來也想做實驗的 :P

  2. on 16 Dec 2007 at 9:22 am 2.地球廣告 said …

    其實朋友間的小玩笑真的無傷大雅
    還可以增加交流
    就我的感覺來看
    這個應該是很歡樂的阿~

  3. on 16 Dec 2007 at 10:35 am 3.李目白 said …

    你確定這只是一個玩笑嗎?
    “領袖意見”這種東西在網路普及前即存在.
    惡意言論帶頭是哪位?
    無名小站你會批,多會批,我看的是很爽.
    創辦人反咬交大教授一口可以說無恥無義,
    結果今天這樣的結局是怎麼回事呢?

    這篇文章在道歉還是在解套?

    我的天! 不知道你是該公司的顧問我還只將此案當成一個單純的罵本而已!

  4. on 16 Dec 2007 at 10:59 am 4.imaginer said …

    「…到底誰是傷害他的「戳樂」以及「見不得他好」的人?
    他是否真的樂觀與大方到接受別人對他的建議?…」

    我在看完 XDite 這篇文章後, 我的感想是,

    1. 樂觀、積極與正面, 似乎是 Mr.6 的 “武裝” 與用來鼓舞他的開發團隊。
    2. XDite 速用 RoR 實作一個「Mr.6 的點子」, 讓事情不證自明. 聰明也務實.
    3. Mr.6 寫越多文章, 給他自己帶來的壓力也就越大.
    4. 創業維艱, 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我還是希望 Mr.6 能夠持續朝他的夢想而前進.

  5. on 16 Dec 2007 at 11:03 am 5.路人 said …

    每一個人心中的尺度量衡方式不一樣,xdite 並沒有做什麼不對的事情,他只是依照他自己的想法,很快的去實作東西出來測試別人的論點是否正確?

    而結果出來之後,別人怎麼看?這就跟當初的立意無關了。

  6. on 16 Dec 2007 at 11:33 am 6.imaginer said …

    http://211.20.186.41/mr6/archive/2006/08/05/84969.html

    Mr.6 在「Web 2.0 的十年愛情長跑」中, 提到,

    1.「..流量,是部落格的推手,也是部落格的殺手。這是我上周一直在與自己對抗的事..」

    —>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說 mr.6 寫越多文章, 給他自己帶來的壓力也就越大..

    2.「…因此,還有如果有語氣太確鑿的,要改成溫和的口氣;忘了加「大大」的記得加上去…」

    —> 呵呵, 難怪連 Mr.6 也要尊稱 XDite 為「大神」…

  7. on 16 Dec 2007 at 1:08 pm 7.XDit2 said …

    該道歉的應該是六先生,XDite 幫六先生實現了這個夢想,感謝都來不及了,六先生應該慶幸有 XDite 這位諍友

    六先生為什麼會惹火那群網友,XDite 在文中也很科學的證明了 — “笨蛋,問題不在「中肯鑽石網」”

    六先生的文章容不下任何一絲絲指責與質疑才是最大原因,我以前也曾留言給六先生,但是沒有理由的被刪了。當時的確很生氣,花了半小時寫的建議就這樣沒了。以後我也就不再留言給六先生,因為我不會寫歌功頌德的文章。

    中肯的意見大家都不喜歡聽,但是專門以搞爛為樂的人畢竟只是少數。小心,不要讓你的朋友最後變成你的敵人。

  8. on 16 Dec 2007 at 1:37 pm 8.sholfen said …

    XDite跟六先生他們兩人的事就讓他們自己去解決就好,我們外人也不用管太多。

    倒是這次的事件算是幫Ruby on Rails打了一次廣告,讓大家都認識到這個技術也不錯啊 :)

  9. on 16 Dec 2007 at 2:07 pm 9.S. Peter said …

    老實說,留言開譙雖然很容易,但還是要成本的。神棍網的第一批客戶群是從朱恐龍大那邊過去湊熱鬧的,但是「嬌喘魔王」之類的TAG只在前幾天讓朱大進前5,之後總排名不斷落後。可見雖然點個滑鼠很容易,但是大家也不會吃飽沒事幹猛點。能被罵到狗血淋頭一定有其過人之處。(題外:小夫,為甚麼沒人要灌你票啊……不是你要出來選嗎……)

    不過小弟篤信黑暗兵法,所以要是這樣能招攬一群任勞任怨的勞工大賺其錢(小賺也可以,划得來就好),那也是相當成功的策略。畢竟也不是人人能當葉教授開示無知眾生,而且新聞看下來目前國內好像這行最好賺……

    本人也必須懺悔,因為我連半篇Mr.6的文章都沒看過,卻只因為想把「閃開!讓專業的來」這個看起來很HIGH的TAG衝到主頁面而點了好幾點……

  10. on 16 Dec 2007 at 2:14 pm 10.hitchhiker said …

    六號先生學商的, 商管裏頭有多少暗盤或一語雙關, 我們都知道.

  11. on 16 Dec 2007 at 2:20 pm 11.噗通 said …

    六先生不是學商的喔。他明明是 MS&E (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工學士學位,卻很愛將其學歷簡化翻譯成「管理」,讓人以為他念的是 商學士的「MBA 管理學位」 …

  12. on 16 Dec 2007 at 5:24 pm 12.Jose Sun said …

    結果是用這樣的方式收場,虧我每天緊叮鑽石網…Q.Q

  13. on 16 Dec 2007 at 7:21 pm 13.小鴨 said …

    大砍負面或質疑的回應,其實比面對它帶來的殺傷力大許多。

  14. on 16 Dec 2007 at 8:06 pm 14.EvenWu said …

    看來碰mr.6就是沒好下場 不誠懇的鼓舞造神運動

  15. on 16 Dec 2007 at 9:23 pm 15.獨孤木 said …

    原來這是一封道歉文…^_^

    這好像是參考某位前市長向全民道歉的文章而寫成的嘛。哈哈哈。

  16. on 16 Dec 2007 at 10:15 pm 16.迷惑的路人 said …

    所以mr6是雙碩士還是只有個工管碩士啊?該不會中間那個 “and”也算進去吧.. 前 and 後 = 前加後 = 兩個碩士??沒這麼誇張的吧…

    (不過若真的這麼誇張也不值得意外…)

  17. on 16 Dec 2007 at 10:40 pm 17.ckiew915 said …

    事情告一段落就好囉!! XD筆者也對Mr.6道歉了!

    請各位網大不要再對雙方作出無謂的批評.

    畢竟你有你的看法 別人有別人的看法

    事情告一段落就好 事實是怎樣也許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18. on 16 Dec 2007 at 11:10 pm 18.hitchhiker said …

    我倒覺得不管這事有沒有落幕, 想談的時候就可以談, 正因為各有各的看法. 評價他人不見得是壞事, 在這種網路時代裏, 正是重要的意見. 恰如六號先生所提到的中肯意見, 我們誠心講出這些批判, 正是中肯意見, 而不是為了進行無謂的攻訐.
    覺得很諷刺的是, 聲明想要中肯意見的人, 一點也不接受那些opinions about him.

  19. on 17 Dec 2007 at 12:43 am 19.vodka said …

    加油
    我想是有人太敏感了XDD

  20. on 17 Dec 2007 at 1:16 am 20.路人甲 said …

    我到今天才知道,為何六先生的部落格是如此的激勵人心

    而如此鼓勵網路創業的網路創業家,竟然都不給回應的!

    在演講的時候說的很好聽,有什麼好的idea都歡迎來信!

    我至少寄了3封以上的信到他的mail,

    也可能是我的idea不夠好,所以他是完全不鳥人的!

    到底是在跩什麼???

  21. on 17 Dec 2007 at 1:46 am 21.李目白 said …

    1,所謂的中肯意見,是用什麼方式表達?"你錯我對的敘事方式"
      ,數據錯,可以講,引文錯,可補充,切入點不同,這種表達方式能  用嗎?
      有不同視角可以談,回應的人是用什麼態度?
      "領袖意見"這種東西,在這個年齡層網路混這麼久的你肯定不陌生
      包括你做這個動作的前置介紹,都是極好的教材。
      介紹一個認定是垃圾的東西,做出來,當垃圾解釋,吸引相關回應
      勢在必行,因此證明了這個點子不能用?

      "個人部落格刪回應"竟然會是攻訐充分理由,今日表達的手段如此
      之多,討論的論壇也不是沒有,怎麼會搞的如此複雜?

      支持的留言叫做吹捧,色情網站常駐貼片商早就上天了。
      (每貼一短片,留言捧一片,有沒有更有份量?)
      劉先生如果清楚的表明自己料事如神,根本就是網路趨勢預測權威,
      這份狂妄受悉落理所當然。問題是他有嗎?

    2,因為自己爽,所以寫文章,這都OK的,
      發表也在你自己部落格裡,敢作敢言,我都欣賞。

      在有與對方合作關係為前提下,怎麼你會搞這套?
      我不知道你們寫程式的是否是比較少碰江湖的關係,
      這種確實明顯會產生傷害的作為,(對你或他的信譽都一樣)
      (你不可能不知道會產生傷害,反諷該點子是垃圾是你的目的),
      "與人合作,背刺一刀",這個作為不是這刀深這刀淺玩笑不玩笑
      的問題耶。
      除了"扯"之外我不知道怎麼形容這回事,能說你觸犯禁忌嗎?
      不行,有些理所當然不能做的事情已被歸類為常識。
      在這篇道歉裡,我甚至看見"只是幫學弟測流量"的影子。
      如果我今天在外面與人合作看是拼事業或做生意,  
      也幹下同樣白目的事,根本不用想繼續混下去了。

    3,最好神棍網能當成一個指標啦,早就失控的東西,排名前二十某
      些網誌文章沒幾篇的也能被推得這麼誇張。
      俺是個不懂程式的人,朱學恒的TAG少說我也土法煉鋼連點了一
      萬票,不用講也知道懂得使用程式作弊的會怎麼灌票。

      真不知道能說什麼了…
      

  22. on 17 Dec 2007 at 2:07 am 22.hiro said …

    路過而已

    六先生心裏懷揣著美好,但沒有勇氣承擔事物的另一面。XDITE作風辛辣直接,一心揭示和發現,但就是不理解六先生是一個怎樣做夢的人。六先生也無法理解XDITE,因為在意自己的成績多于疑心自己的不足。文如其人,其實真的不錯。

    團結本地高手一起拓展海外市場,這是很好的想法,但六先生應看到事物的另一面,並承擔因此而出來的難題。每天早上六點起來成了六先生的口頭禅,是否正是焦躁的表現,雖然所有文章通篇都是積極樂觀。

    來自大陸,愛浏覽各地網頁

  23. on 17 Dec 2007 at 2:40 am 23.也是路過 said …

    看到樓上的留言,不禁笑了

    用浪漫一點的說來就是-六先生刪掉非支持自己的意見留言,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夢

    嗯,還挺不錯的

  24. on 17 Dec 2007 at 2:53 am 24.as said …

    六先生是個浪漫主義者,懷抱著美國夢,適合文學寫作以及搞電影創作。

  25. on 17 Dec 2007 at 4:23 am 25.ycf said …

    刪個人部落格的留言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個人部落格該長什麼樣子不是本來就應該由個人決定? xdite因此不爽成這樣實在是蠻怪的。

  26. on 17 Dec 2007 at 4:25 am 26.youngten said …

    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要成功,都要付出常人的數倍努力,我佩服這些人,然而,大部份的人類都只是平凡人,把成功的人拱上雲端

  27. on 17 Dec 2007 at 8:23 am 27.hitchhiker said …

    我認為xdite若不爽, 不是針對六號先生刪部落格留言, 因為xdite的留言沒被刪過, 不是嗎?

    雖然六號先生有權決定他自己blog長相, 但他沒有權利決定其他blog及網路輿論的長相! 這裡不是六號先生的地盤, 所以在此維護六號先生的權益沒意義.

    在這篇中, xdite若感不爽, 只是因為當初開玩笑弄了個中肯網站, 卻被認真當作得罪人的一回事兒. 跟刪留言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他的留言明明沒被刪過.

  28. on 17 Dec 2007 at 9:21 am 28.李目白 said …

    不知道這裡回應的人有什麼樣的歷練,就俺個人淺薄可悲的人生經驗中就這件事還是有些重要觀念可以拿出來談.
      沒有夥伴或其他利害關係,老實講沒差.
    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別涉及人身攻擊,還不會上有什麼事情,
    要怎麼想是大家自由。
      回這些狗屁只維護Mr6的權益嗎?那不是重點啊.
    看見這裏的回應俺都莫名緊張起來了.
    出門在外與人共事,什麼事不能做什麼話不能講,
    直接利害關係的影響的可不是對方而已.
    道義上踩了不該踩的雷,輕則拆夥上法院,重則人身安全堪憂(看你惹到誰)不信邪歡迎拿自己的人生做做實驗。
      很多錯誤不是用理由就可以糖塞過去的,不用講該攻擊行為的理由根本不是這麼充分阿。  
      純粹的筆戰離開網路後就結束了,自己的信用與別人人格上的傷害咧?

      

  29. on 17 Dec 2007 at 9:36 am 29.李目白 said …

    sorry,上篇回應贅字未刪.

  30. on 17 Dec 2007 at 11:43 am 30.路人 said …

    我想李目白先生會不會就是六先生的分身哩?!

    值得玩味!!!

  31. on 17 Dec 2007 at 12:42 pm 31.joba said …

    回30樓:

    不是。

    (兩個字就可以打死的下流招數就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32. on 17 Dec 2007 at 1:59 pm 32.李目白是誰啊? said …

    李目白是誰啊?

    呵呵呵,沒聽過耶。

  33. on 17 Dec 2007 at 2:05 pm 33.Gomain said …

    mr6沒有那么恐怖啦,在
    http://mr6.cc/?p=1049
    我也有提過建議哦,但他都沒有刪除。

    另外,ROR實在是,還是不說了,您還在賣書呢。

  34. on 17 Dec 2007 at 2:18 pm 34.李目白是誰啊? said …

    看過Gomain的「建議」了
    說穿了是去打廣告嘛

    跟「批評指教」是不一樣的喔!

    批評指教在Mr.6那大部份確實是會被B掉的啦! XD

  35. on 17 Dec 2007 at 2:25 pm 35.李目白是誰啊? said …

    對了

    我一直會把王浩宇跟Mr.6搞混

    彷彿他們的差別在於年紀而已

  36. on 17 Dec 2007 at 2:29 pm 36.李目白是誰啊? said …

    我再小小的提一下

    李目白先生最近在Mr.6的新文中常常出現

    而且往往是他文章才發表沒多久後的「第一個留言者」

    而且標點方式還改了好幾次(像是故意的)

    李目白到底是誰啊?

    哈哈

  37. on 17 Dec 2007 at 3:14 pm 37.李目白 said …

      俺是苗栗人,參觀Mr6與朱學恒部落格有好一段時間了.
    Mr6的部落格的確是最近才比較有在回文沒錯,
    如果您不小心注意,您也會發現朱學恒近幾天的文章俺也回文回很早~
    因為這陣子俺宅到不行,時間多到不行,一開PCMAN,
    會逛的布落格就只有幾個:路西法,Mr6,彎彎,四小哲,曲曲,輔大猴…
    其餘時間都在練電繪。(幹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看朱學恒先生文章的網友會比較常看見俺跪求正妹圖的蹤跡.
      樓上連回四篇文亟欲證明”我是渣”很容易,這點俺從未否認過.要證明我就是Mr6的分身實在太抬舉在下了感謝!
      至於標點方式,您大概是講全形半形吧…能推薦比新注音好用的輸入法俺由衷感謝,忍受它一直當已有好段時間了。  

      也許對於支持者而言,大神罵不得念不得,一切隨便。

  38. on 17 Dec 2007 at 6:56 pm 38.笑話? said …

    一般人是很少在隨便換標點符號的啦

    “特別人”就不一定了

  39. on 17 Dec 2007 at 6:57 pm 39.笑話? said …

    另外,小的可不是甚麼大神支持者喔,別給我扣帽子想轉移焦點到XDite身上

    呵呵~
    我只是看不下去有人在那變換標點符號,玩無聊的身份遊戲

  40. on 17 Dec 2007 at 7:40 pm 40.李目白 said …

      http://blog.bs2.to/post/liny/11181
      在朱學恒撰文批林教授時~俺可是第二上林教授布落格留言的人(哎呀,前幾篇留言被教授砍了,好可惜.)
      在您如此英明的思考邏輯之下,我好像也是朱學恒先生的分身阿~
    (超嗨的阿~)
      談起扣帽子,在這篇文章您至少已經搞錯了六次~
    標點符號的使用習慣也可以成為Mr6分身的可信判斷根據~
    受教,受教。
      原來俺的心機這麼重,會找個時間看看醫生~~~

  41. on 17 Dec 2007 at 10:20 pm 41.S. Peter said …

    李先生是朱恐龍那兒的常客,不會是分身,單純觀點差異。

    不過我是覺得,在朱大那誰都能罵,為何來這不能罵Mr.6?

    XDITE大發這篇是酸(年輕人不懂事,出國十幾年、事業有成的老人家自然不會放在心上……會嗎?),但是我不認為上一篇和中肯鑽石網有什麼錯。他只是簡潔明瞭的把Mr.6畫的空中大餅給瞬間實做出來,而結果如何我們都看到了。意見就是長那樣子,總不能說因為幾乎人人都開幹所以不中肯吧?不開幹直接去網站留言就好啦。就是因為戰文會被砍,才會積下這麼多怨氣。不然像「戰你娘親」戰袍加身的朱大(這是歷史悠久的梗,不知道的自己問朱大),何時砍過戰文?

    話說回來,要專程寫個程式灌點也是很花功夫的,不然「點點點大賽」台灣區怎會落到如今台股一路跌停的淒涼景況?所以神棍網還是有其參考價值,否則像我這種人最多去點個十幾下「嬌喘魔王」,誰有力氣去點個幾千下?會點成那樣就明擺著有怨念嘛……不過搞不好Mr.6得罪的多屬工程師族群,所以外掛開特別多……

  42. on 18 Dec 2007 at 1:22 pm 42.to 李白目 said …

    1.千言萬語 只有一句: 就你個人淺薄可悲的人生經驗 “那是你自以為是的正義” but it’s ok , 每個人都會有什麼自以為是觀念 都可以拿出來討論

    2.真的被刪了耶 Mr.6果然名不虛傳 只是留了句 “你lag了” 就被刪了 當然囉 個人的部落格 愛怎麼刪就怎麼刪 但 一開始就不要說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保留某些留言 刪除某些 標準何在 意義何在 企圖營造出某種景像? 其心可議….

    3.就第二點而言 爭議從來就不在文章內容 關於這點 李目白你以為該是怎麼樣的正義呢

  43. on 18 Dec 2007 at 3:05 pm 43.路人 said …

    小的以為前面的李目白跟後面的是不同一個咧……XD


    Anyway, 套具人家常說的,人家沒有求你來啊,人也沒有沒有求你留下來…………

  44. on 18 Dec 2007 at 5:13 pm 44.Mr666 said …

    我的部落格最歡迎大家批評指教
    我的部落格絕不刪不同意見留言
    我的部落格絕對是光明的!!!

  45. on 18 Dec 2007 at 5:15 pm 45.小飛 said …

    樓上吃了謊言豆沙包嗎

  46. on 18 Dec 2007 at 10:21 pm 46.李目白 said …

    To S.Peter…

      前三篇的重點在”在有與對方合作關係為前提下…”之後的部份.
    前面的說明,僅說明一件事:
    僅對XDITE而言:
    該布落格刪文的理由不足以合理化這種攻擊的行動,已造成傷害更別純粹當成開玩笑的行為。如果是你們合作時劉先生有重大的過失對你有所傷害,即使這樣的作為而不好,至少說得過去.

      至於神棍網可不可信……在灌票與程式作弊功能保證可用的前提下,俺寧可相信俺樂透有機會中頭彩…不過你當然可以相信你想相信的。
      但大神身為一個懂程式的人,不可能不知道神棍網的問題,在此文竟能忽視神棍網的神奇功能而堅稱神棍網可信,俺也還在研究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對其他人而言:

      "Mr6不能在這裡罵"這句俺沒說啊~

    To 另一個暱稱換不停的大爺

      當然沒有千言萬語,在搞錯了六次後,第七次你終於針對俺的觀點正面回應啦!
      俺"當然"自以為是,你也可以證明俺的論調是錯誤的。
    並且在你實際實驗看看時,俺會祝福你全身而退。
      至於你要怎麼看Mr6,或任何人(包括你)要怎麼繼續在人家部落格內酸,反串,都是個人自由哇哈哈哈哈…

      要戰,要比專業,拿出實力來,怕被刪,就做連結,別人俺不知道,至少俺會找來看。

  47. on 18 Dec 2007 at 11:22 pm 47.xdite said …

    to 李目白

    我只是把中肯網實做出來。沒有其它的意思。連這點子也都不是我的。這也跟合約沒有任何關係,約是對 VOOFOX 簽,我也沒有在網路上洩漏任何機密以及攻擊 VOOFOX 這間公司,我不懂為何你再三挑撥我與 Mr.6 的友情(一直說我跟 Mr.6 有深仇大恨,不然就是我背叛 Voofox,不然就是實做這個點子是嚴重攻擊他人的行動),與傷害我的名聲,意圖何在(連中肯鑽石網這點子還不是我的勒,這是說明了這點子說說是很棒,卻經不起任何一點實做?)?

    這件事從頭到尾完全就是基於我相信他受得了,他也表示了OK。只不過我想不到他三天以後無法接受,寫了這樣一篇文章。其他要說的都在這篇文章裡面。如果你只是要教筆者做人道理,我也領受了。謝謝您的指教。這樣請問您滿意嗎?

    by the way 明天晚上 Mr.6 已經約了我再出來吃飯了…

  48. on 18 Dec 2007 at 11:27 pm 48.xdite said …

    to 44 樓

    我的部落格最歡迎大家批評指教
    我的部落格絕不刪不同意見留言

    但是我的部落格是黑暗的怎麼辦? XDD

  49. on 18 Dec 2007 at 11:53 pm 49.S. Peter said …

    棍!我字打太久,一堆人先回。目白老大,我是回你的文。

    我認為,要說這篇有「攻擊的行動」是合理的,因為這樣的內容不讓Mr.6在鄉民眼中黑到發亮才有鬼。以商場道德來說萬不可取,但如果是事實也還是實話實說,不能說污衊Mr.6,只能說過河拆橋……(不過朱大不也拿了好人大學不知多少顧問費,還是把他們跟某教授罵到臭頭……他還是現任顧問耶……)

    但是說上一篇是「攻擊的行動」、「造成傷害」,那我就不太贊同,例如神棍網也有人弄個TAG把自己灌上去,但是也沒被罵翻啊。某個十強最鳥的評語也只是「我從娘很久了」,而其他的TAG相較起被狗幹者也只能說有夠積極陽光。

    所以,當Mr.6丟出:
    「OpinionsAboutMe.com,中文翻成「中肯的意見」。目前許多網站都有開放這種東西,但都抓不到人們心中的鑽石。……除非真的有很不愉快的經驗,我就算被強迫填寫,也一定是亂寫一通……有時,我們或許都需要大量周邊的朋友,為我們「提供某件事情的中肯建議」?」

    那寫個讓大量用戶隨意丟意見的網站,實驗一下OpinionsAboutMe.com是否可行,應該不為過吧(雖然這堆人都是路過看熱鬧的,應該沒幾個算的上是Mr.6的朋友)?而且OpinionsAboutMr6 之中,「完全沒有誘導」!有的只有抄自Mr.6的一段文。那麼這些意見為什麼一面倒?還是你懷疑XDITE自己去灌文(Mr.6黑成這樣,需不需要灌大家心裡有數)?他只是實做一個任何人都能隨意丟意見給某人的站,如果萬不幸一狗票人「真的有很不愉快的經驗所以沒有亂寫一通」,那也跟架站者無關吧?

    當然,Mr.6在特定族群眼中有多黑,XDITE不會不知道,因此弄個這種站,程度可以從好友間的玩笑到讓人很難看的嘲諷。但是如果本來對方從有點樂見騎乘……其成的一笑置之,到改口暗指沒職業道德、為了取代掉他,那火氣上來掀底也不為過。蔡神不也這樣?

    朱大跟XDITE都是我很尊敬的重量級人物(而且照片怎麼看朱大都比較重……),但是在下也不會同意他們每個觀點(特別是防毒。那個N**360就快別用了吧……)。不過這邊我認為目白老大要提這件事,最好是把這兩篇文分開談(架站是一件事,撕破臉是後一件事)(這樣還不算撕破臉,那我相信Mr.6再日常生活中應該是度量很好的人,單純是對BLOG留言比較挑剔),並考量一下其中轉折。這樣也比較不會兩篇文混在一起,吵來吵去都不是吵同一件事。

  50. on 18 Dec 2007 at 11:55 pm 50.vodka said …

    xdite加油…我支持你…

  51. on 19 Dec 2007 at 12:08 am 51.S. Peter said …

    話又說來,林教授夠有職業道德了吧?教學生的售後服務這麼好,比聖經裡面那個歡迎逆子的老爸還偉大。還不一樣被幹到臭頭,也沒幾個人認為他這樣算是盡師長之責。(Mr.6雖然沒入室弟子,但有入室員工,私淑艾者恐怕也不少,嚴格一點看待,應該不為過吧?)

    所以,最終還是要回歸基本面,縱然「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但是會黑掉總不會沒理由。就像我說的,能讓一群會程式的人猛寫程式點他可不容易,至少我沒看到有人配發自動點擊器,大家應該都是自己寫的(點點點時期開發的JS 999大法,在神棍網上能用嗎?),要知道,卡著電腦螢幕和滑鼠在那自動點也是很花時間的事,除非有怨念,不然沒人會一直堅持。否則朱大怎會滑出十強,沒以嬌喘魔王之姿君臨天下?就是眾阿宅根本就懶的點嘛。

  52. on 24 Dec 2007 at 8:56 am 52.thomas said …

    我不是Mr.6的護衛軍,文章我也少在看.
    但上演的這戲碼,在我眼裡如下 :

    惡搞
    +
    諷刺性道歉
    ————–
    ?

    朋友?玩笑?

    你應該不會砍我的文吧?

  53. on 07 Jan 2008 at 12:04 pm 53.Zop said …

    ㄟ…..人爽就好,干你屁事?你股東啊?

  54. on 25 Jan 2009 at 2:34 am 54.door.urs.tw said …

    Mr.6 收錄於部觀門(Digest by door.urs.tw)…

    這篇文章有很多有關 Mr.6 的資訊, 因此收錄於部觀門精選文章 (This article got many useful information about Mr.6, so we digest in BlogDoor system)…

  55. on 12 Feb 2009 at 9:21 am 55.Why I DISLIKE Mr.6 〈我為什麼不喜歡Mr. 6〉? - MMDays said …

    [...] 說到底,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文章寫這麼多,有一些錯誤,或者在所難免,但是持反對意見的留言一旦出現,下場往往是被刪除居多,這就實在有點說不過去了。這點也直接的導致他在眾多網友間的褒貶不一。以下節錄自XDite的向 Mr.6 獻上一個誠摯的道歉 - 「關於中肯鑽石網」: 很久以前,當我剛開始看 Mr.6 blog 的時候,就發現一件很奇妙的事。雖然 Mr.6 的 blog 是一個很正面積極介紹網路趨勢以及的 blog,但是花在消滅以及指責戳樂上時間以及比例卻很高,後來甚至驚人的頻繁。身為一個忠實的讀者,當然好奇這種現象(廢話,只要是異常我都好奇),而另外更讓我感到不解的一個問題是,「戳樂在哪裡?」 [...]

  56. on 16 Feb 2009 at 1:14 pm 56.Po-Shiun Huang said …

    七減一先生不一定會刪除指正錯誤的留言,但卻會在修改完錯誤後什麼都不表示,如果不是一開始就看過文章,整篇看下來,有時反而會覺得留言的人看錯…

    小氣點看,這樣算不算反向惡整指正他的人(偷俵?),大氣點想,或許他太忙了沒空回應(但有空修改自己發佈的文章…)。

    孫策是筆者最喜愛的歷史豪傑之一,《三國志•孫策傳》稱孫策:『為人美姿顏,好笑語,性闊達聽受,善於用人。…』顯然七減一先生不是這樣的人物。(可沒說七減一先生不會是個豪傑人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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